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让农产品搭上“互联网”快车

作者:井维娥  来源:张家港日报

两会直击

本报讯(记者 井维娥) 在互联网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,今年更多委员把目光投向了互联网经济。其中,民盟张家港市委提交了《关于大力推进我市农产品“互联网﹢”的建议》。

提案认为,扑面而来的互联网时代,正颠覆性地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。面对这一趋势,“互联网﹢”成为传统农业转型升级的必然选择。2015年11月,商务部等19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意见》,提出打造“线上线下融合、覆盖全程、综合配套、安全高效、便捷实惠的现代农村商品流通和服务网络”的目标。全国各地,尤其是我省苏北地区农产品电子商务风生水起、方兴未艾。

提案分析,我市农产品具有“互联网﹢”的基础优势,农产品呈现出规模化、多样化的格局;同时,我市农产品具有品牌化、特色化的特点,具备拓展农产品“互联网﹢”的条件。具体而言,我市现有农业龙头企业65家,经济效益显著。同时,我市一批优质农副产品知名品牌脱颖而出,在消费品市场具有一定的知名度、认可度及市场竞争力。但由于我市农产品“信息孤岛”现象明显,产品短板矛盾突出,致使我市虽然已基本形成优质稻米、花卉蔬果、生态畜禽、名特水产等四大类特色优势产业,但我市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尚处于起步阶段。

大力发展农产品“互联网﹢”一体化销售平台,不仅是我市农产品传统销售模式“蝶变”的需要,也是服务港城市民、促进我市农业转型发展的迫切需求。提案建议,我市要强化顶层设计,制定出台农产品“互联网﹢”行动计划,建立统一的农产品信息数据库,整合优质农产品信息,确保信息资源共建共享。农委等相关部门要强化特色农产品培育意识,在提升农业精准化、品质化上下功夫,加强种植、生产和加工过程监控,指导壮大一批科技水平高、产品质量化、综合生产能力强、具有较强均衡供货能力的“互联网﹢”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。此外,我市还可以借鉴集团采购+基地整合的模式,采用B2C的服务和O2O的体验,实现受益。

提案还建议,利用我市技能培训、就业辅导、职业教育的基础优势,借力社会资源,培养一批电子商务农村推广员,加强农村电商人才队伍建设,建立质量风险、退货风险、信誉风险等中间保障机制,促进农产品“互联网﹢”良性健康发展,保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。